退换货判断时间
1、配送或者自提的订单:以客户实际签收商品日期为准;
2、非自营配送的订单,按照第三方物流平台显示的实际收货日期为准。如果第三方物流平台未能显示实际到货日期,则以百供仓根据配送区域、距离等因素和您人工确认实际到货日期为准。
申请方式
如果您需要办理退换货,请优先选择您原购物渠道进行反馈,目前支持的申请方式有:
1、自助页面申请“个人中心—订单中心—退/换货”;
2、登陆在线客服。
述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:
1、个人定制类商品或服务;
2、鲜活易腐的商品;
3、在线下载或者您拆封的音像制品、电子书、代金券、充值卡、网游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4、交付的报纸、期刊类商品;
5、不完好的商品:
(1)食品(含保健食品)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计生用品类商品的最小销售单位包装被损坏;
(2)电子电器类产品有未经授权的维修、改动,破坏、涂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、指示标贴、机器序列号等,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,或者产生激活、授权信息、不合理的个人使用数据留存等数据类使用痕迹;如手机入网许可证损坏或遗失,电视、空调已安装,单反相机已使用,
(3)服装、鞋帽、箱包、玩具、家纺、家居类商品商标标识被摘、标识被剪,商品受污、受损、已洗涤;
6、缴费、充值、售后服务;
7、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您在购买时确认,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:
(1)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,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,如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、成人用品等;
(2)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,如电子电器产品;
(3)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、有瑕疵的商品。
下述商品不予办理退换货:
1、任何非百供仓或第三方卖家出售的商品(序列号不符);
2、过保商品(超过退换货期限的商品);
3、未经授权的维修、误用、碰撞、疏忽、滥用、进液、事故、改动、不正确的安装所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,或撕毁、涂改标贴、机器序号、防伪标记;
4、商品的附件缺失或涂改影响商品完好的;
5、赠品和发票需要和主商品一起退回,否则将扣除相应价款或损失;
6、其他依法、依约定不应办理退换货的。
其他
1、退换货时,请务必将商品的内带附件、赠品(如有)、保修卡、说明书、发票、检测报告(针对需凭检测报告办理退换货的商品)等随同商品一起退回;如赠品已使用不符合退换货,主商品已退货,需扣除赠品金额。
友情提示:建议产品外包装、附件、赠品自收货之日起保留30日;
2、商品退货时,需扣除购买该商品所获得的积分及相应优惠券,如账户积分及优惠券已使用,则会从商品退款中相应扣除;礼品卡退货时金额退回卡内,不予兑现。退货成功后,您在购物时使用的易购券将退至原账户且有效期限不变,请注意查收;
3、 若您开具的是增值税发票,在商品退货时请与百供仓客服联系,咨询增值税发票的退货注意事项,点击在线客服。